为完成我区保障房工作任务,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,充分发挥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优势,现根据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)、河南省《关于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豫政办[2012]158号)、《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》(建保[2013]178号)、《信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信房保办[2015]26号)文件精神,为顺利开展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,保证其公开、公正、有序地进行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抽号规则
1、参与抽号的家庭入会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。一个家庭只允许一个人入会,受他人委托入会抽号的必须出示当事人身份证、受委托人身份证,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,未到场参加人员视为自动放弃。
2、抽号地点定在 上天梯非金属矿土城村部院内 举行,抽号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。
3、参加公租房抽号中签的家庭禁止将号转让他人。
4、参与抽号的申请家庭凭身份证登记后在会场入口处抽取序号,按照顺序号抽取房号。
5、根据区内报名情况,本次共申请报名并经审核参加抽号的户数为138户,经管理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恒通公租房2#、3#、4#楼及珍珠小区公租房1#楼共计138套房源作为第一批分配房源。
6、特殊人群家庭共计29户,按照所持序号优先抽取二层公共租赁住房。特殊人群家庭中残疾人应当场出示残疾人证,70岁以上老人应当场出示身份证,经确认后,方可抽取。
7、其他人员按所持顺序号现场抽取公租房房号,抽号后当场打开,抽号人在登记表上依据抽取的房号签字确认,并当场发放《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公共租赁住房办理租赁手续通知书》。承租人务必于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,到管理区投资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及物业费,领取房屋钥匙,过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,并取消该户今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。
8、业主入住后,承租人应该按照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实行物业管理,住户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。
9、此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让、出租、转租,只限于本人居住使用。管理区住房保障办将制作《保障性住房入住家庭公示栏》,公开入住人员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
10、抽号监督:抽号公开进行,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,聘请公证处公证员同志为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做现场公证。管理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领导小组领导进行现场监督,抽号结果现场公布。
11、以上规则将在此次公租房分配仪式上宣读,该规则与本次会议的其他文件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二、抽号工作内容
工作内容主要包括:会场内外布置、通知、组织、交通安排、安全保卫、文稿资料、其他工作等。
1、会场内外布置:会场外设置抽取顺序号的摇号箱,按照排队顺序依次抽取摇号顺序号,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,低楼层人员共计29人分开抽取顺序号与房号。抽取的顺序号由个人自己保管,进入会场内按顺序排队抽取房号。
主席台上方悬挂“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分房仪式”会标,主席台上设置摇号分房的楼号示意图及摇号箱。
2、通知:由各报名点负责通知各点的申请人参会并领取《上天梯管理区公租房抽号通知单》,并带队过来抽号,负责解释与对接。
3、组织:选定一名仪式主持人,要求其熟悉此次活动内容,充分做好现场仪式主持准备,并对摇号程序进行疏导。
4、交通安排及安全保卫
安排专人负责秩序及交通疏散;会场内安排安保人员负责场内安全次序;会场外组织警力应付突发事件;选定四人负责把守会场入口,凭抽号通知单及身份证(或受委托人身份证)在会场入口处抽取摇号的顺序号后进入。
5、文稿资料
(1)抽号前发放《上天梯管理区公租房抽号通知单》。
(2)抽号时发放《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公共租赁住房办理租赁手续通知书》并进行现场登记房号。
(3)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、一年租金及物业费。
工作要求: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,精心组织、周密部署、确定具体工作人员,责任到人,建立责任追究制度。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协调配合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工作分工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。
监察室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,名单提前报监察室。
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
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8月11日